76.1 🎓 醫學生版
對象:M3-M6 醫學生。這一章想傳達一個核心觀念——癌症本質上是一種「基因的疾病」。腫瘤不是被某個外力一次點燃,而是一個細胞在歲月裡逐步累積 DNA 變異、一步步取得生長優勢後的結果。讀這章時請抓住三條主線:第一,致癌基因(oncogene)與腫瘤抑制基因(tumor suppressor gene)這「兩類癌症驅動基因」如何分別以「踩油門」與「剪煞車」的方式失控;第二,Knudson 的「二次打擊(two-hit)」假說怎麼把遺傳性與散發性腫瘤統一在同一個框架下;第三,這些原理如何落地成臨床上的遺傳性癌症症候群、基因檢測與遺傳諮詢。把握住「機轉 → 症候群 → 檢測」這條路徑,這一章就讀通了。
76.1.0.1 📌 一頁重點
- 癌症是基因疾病、起源於單一細胞(clonal origin)、且是多步驟(multistep)累積而成:大多數常見實體腫瘤至少需要約 3 個 驅動基因突變才能變成惡性;液性腫瘤(白血病、淋巴瘤)、肉瘤、兒童腫瘤通常只需 2 個。一兩個突變只能造成良性腫瘤,無法賦予「侵襲」這個惡性標誌。
- 兩類癌症基因:
- 致癌基因(oncogene):源自正常的 proto-oncogene,因突變、放大或染色體重組而「功能增益(gain-of-function)」,單一 allele 出問題就會推動增殖(如 MYC、KRAS、EGFR、BRAF、BCR-ABL、HER2)。
- 腫瘤抑制基因(tumor suppressor):正常功能是約束生長,致癌時「功能喪失(loss-of-function)」,因雙套基因特性需兩個 allele 都失活(兩次打擊)(如 TP53、RB1、APC、BRCA1/2、VHL、MMR 基因)。
- Knudson 二次打擊假說:遺傳性癌症的病人一出生就帶一個 germline 突變(先有「起跑優勢」),只需再來一個 somatic 打擊就能起始腫瘤——這解釋了他們為何較早發病、較多原發腫瘤。
- 常見遺傳性癌症症候群(多為體染色體顯性 AD,DNA 修復缺陷者如 ataxia telangiectasia、Fanconi、xeroderma pigmentosum 為 AR;已報告約 100 種):
- HBOC(BRCA1/2):乳癌、卵巢癌、攝護腺癌、胰臟癌。
- Lynch / HNPCC(MLH1/MSH2/MSH6/PMS2):大腸直腸癌、子宮內膜癌等。
- Li-Fraumeni(TP53):肉瘤、早發乳癌、腦瘤、腎上腺皮質癌、白血病。
- FAP(APC):成百上千顆腺瘤 → 大腸癌。
- 其他:VHL、MEN1(menin)、MEN2(RET,功能增益)、NF1/NF2、Peutz-Jeghers(STK11)。
- 基因檢測的鐵則:先諮詢、後檢測;家族中先在已發病者找到致病突變,再對無症狀親屬做檢測;小心 VUS(意義不明變異);無家族史者一般不建議用定序篩風險(少數高風險族群例外)。
76.1.0.2 一、癌症是基因的疾病:clonal origin 與多步驟本質
癌症的根源是體細胞 DNA 一系列的改變,最終導致細胞失控增殖。這些改變多半是 DNA 序列上細微的變化(也就是突變),可能來自隨機的複製錯誤、致癌物(例如放射線)的暴露,並且會被有缺陷的 DNA 修復機制放大。大多數癌症是散發性(sporadic)地發生,但在帶有 germline 突變的家族中,會看到癌症成簇出現。
理解腫瘤生物學要先抓住兩個特徵。其一是 clonal origin(單株起源)——幾乎所有癌症都源自單一個細胞,這正是把腫瘤(neoplasia)和增生(hyperplasia)區分開來的關鍵。其二是 multistep(多步驟)本質——一個腫瘤從正常走到完全惡性,必然需要多個累積的突變事件。這個過程可以看成一場達爾文式的微演化:每經一步,突變後的細胞就取得一點生長優勢,於是這個腫瘤細胞群(neoplastic clone)就擴張一些。
到底需要幾步?流行病學家 Armitage 與 Doll、以及 Nordling 早年從「癌症發生率隨年齡上升」的觀察推論,癌症是三個離散細胞改變的結果。值得注意的是,這個早期模型後來被大量的癌症基因組定序所驗證:許多最常見的癌症,發展只需要三個因果突變。整體而言,目前認為大多數常見的實體腫瘤,至少需要三個被突變的驅動基因(不論是致癌基因或腫瘤抑制基因)才能形成;一兩個突變足以造成良性腫瘤,卻不足以賦予區分癌症與良性腫瘤的「侵襲能力」。比較少見的腫瘤,例如液性腫瘤(白血病、淋巴瘤)、肉瘤、兒童腫瘤,似乎只需要兩個驅動基因的改變就能惡性化。
這裡要釐清「驅動基因(driver gene)」的定義:它是指其上的突變能增加帶有該突變細胞的選擇性生長優勢的基因。正常情況下,細胞的出生與死亡維持精準的平衡——每誕生一個細胞,同一個 lineage 就有一個死去。驅動基因突變打破了這個平衡,使得出生多於死亡。有趣的是,這個失衡往往很輕微,出生與死亡的差距可能不到 1%。再加上突變率本來就低,這就解釋了為什麼腫瘤生成——從一個正常細胞到典型的惡性實體瘤——往往需要數十年。大腸癌是最經典的範例:從正常大腸上皮,經過腺瘤(adenoma),再到癌(carcinoma),每個階段都對應到高度特徵性的突變組合(Fig. 76-2)。
76.1.0.3 二、兩類癌症基因:致癌基因 vs 腫瘤抑制基因
致癌基因與腫瘤抑制基因,是透過決定細胞命運、影響細胞存活、以及維持基因組完整性這三件事來影響腫瘤生長。兩者最根本的差別在於「打開」與「關閉」的方向相反,以及需要幾個 allele 出事。
致癌基因走「功能增益」路線。 在正常細胞裡,proto-oncogene 受到嚴密調控;一旦取得突變,這種調控被解除,基因產物的活性異常升高。關鍵在於:這種活化性的突變事件只發生在單一 allele 上就足夠——就像一隻腳踩死油門,另一隻腳正不正常已無所謂。也因為「增益功能」必須剛好命中能讓蛋白活性上升的特定位點,致癌基因的突變往往集中在少數「熱點(hotspot)」。
腫瘤抑制基因走「功能喪失」路線。 它們正常的工作是約束細胞生長,致癌時這個功能被關掉。由於哺乳類細胞是雙套(diploid)的,必須兩個 allele 都失活,細胞才會完全喪失該腫瘤抑制基因的功能——這就是為什麼活化一個致癌基因只要一個遺傳事件,使一個腫瘤抑制基因失能卻要兩個遺傳事件。相對於致癌基因集中在熱點,腫瘤抑制基因的失活突變則散佈在整個 open reading frame 裡:道理很直觀,因為要「破壞」一個基因,在編碼區任何地方插入一個終止密碼子理論上都行得通,而「活化」卻必須精準替換到特定殘基。
腫瘤抑制基因裡有一個特別的子群,專門負責維持基因組的完整性。這類基因缺陷的細胞,會在整個基因組累積異常增多的突變——包括致癌基因與其他腫瘤抑制基因上的突變。Loeb 最早用這種「突變者表現型(mutator phenotype)」來解釋:一個人有限的壽命裡,怎麼可能累積到腫瘤生成所需的那麼多罕見突變事件?答案就是這種會自我加速的突變機制,DNA 錯配修復(mismatch repair)缺陷相關的癌症就是代表。不過要提醒,大多數癌症其實沒有修復缺陷,突變率和正常細胞相近;它們多半呈現另一種基因組不穩定——整條或大段染色體的得失(即染色體不穩定,chromosomal instability)。
76.1.0.3.1 致癌基因的活化機制與代表案例
致癌基因被活化主要有三條路:
- 點突變(point mutation / single nucleotide substitution):最常見的機制之一。經典例子是 KRAS——點突變存在於超過 95% 的胰臟癌與約 40% 的大腸癌,在白血病、肺癌、甲狀腺癌也有一定比例。多數活化的 KRAS allele 集中在 codon 12、13 或 61,使突變的 RAS 蛋白持續活化。其他常見點突變致癌基因包括 BRAF(黑色素瘤、甲狀腺、大腸)、EGFR(肺)、PIK3CA(多種癌)、FLT3(AML)、IDH1(膠質瘤)。
- DNA 放大(amplification):基因拷貝數增加導致產物過量,可在細胞學上看到均質染色區(HSR,整合於染色體內)或雙微體(double minutes,染色體外)。ERBB2/HER2 在侵襲性乳癌、NMYC(MYCN)在神經母細胞瘤的放大,常是預後不良的指標;CCND1(cyclin D1)的放大見於食道、頭頸癌。
- 染色體重組(translocation):在液性腫瘤(尤其淋巴系腫瘤)特別常見,可能與這些細胞本就具有重排 DNA 以產生抗原受體的能力有關。最有歷史意義的是 CML 的費城染色體——第 9 號染色體上編碼酪胺酸激酶的 ABL 致癌基因,移到第 22 號的 BCR 旁,形成 BCR-ABL 融合基因,活化訊息傳遞讓細胞不需正常外界訊號就生長。針對它設計的 imatinib 療效卓著且毒性極低,成為分子標靶抗癌治療的典範(paradigm)。其他經典轉位:t(11;14) BCL1/cyclin D1 與套細胞淋巴瘤、t(14;18) BCL2 與濾泡性淋巴瘤、EWSR1 融合與 Ewing 肉瘤。即使在實體腫瘤也有,例如 TMPRSS2-ERG 融合貢獻了超過三分之一的攝護腺癌。
76.1.0.3.2 腫瘤抑制基因的失活機制
腫瘤抑制基因在腫瘤發展中常見三類體細胞病灶:點突變、小段插入/缺失(indels)、以及大段缺失。點突變或 indels 常造成截短的蛋白或經由 nonsense-mediated decay 使 RNA 喪失表現;大段缺失則可涵蓋整個基因甚至整條染色體臂,造成腫瘤 DNA 相對於正常組織出現異合性喪失(loss of heterozygosity, LOH)——這也是早年定位選殖(positional cloning)許多腫瘤抑制基因的好用線索。此外還有一條不改變 DNA 序列的路:表觀遺傳的基因沉默(gene silencing),伴隨啟動子過度甲基化與組蛋白去乙醯化,同樣能關掉腫瘤抑制基因。
至於實體腫瘤普遍存在的染色體不穩定,表現為非整倍體(aneuploidy)——染色體數目異常加上轉位、缺失、放大等結構改變。一般認為這跟細胞週期檢查點(checkpoint)缺陷有關;p53 正是調控 DNA 複製起始與有絲分裂啟動之檢查點的腫瘤抑制蛋白,因此在許多癌細胞裡這些過程是失常的。另有一種叫 chromothripsis(染色體碎裂) 的現象,會在一兩條染色體上一次性產生數十個斷點再被錯誤地重新拼接,被認為反映單一劇烈事件。
76.1.0.4 三、家族性癌症症候群與 Knudson 二次打擊假說
只有一小部分癌症發生在具遺傳易感性的病人身上。Knudson 等人根據遺傳性與散發性視網膜母細胞瘤(retinoblastoma)的研究,提出了一個漂亮地統一兩者的假說,這就是 「二次打擊(two-hit)」假說。
在遺傳性癌症(稱為癌症易感症候群,cancer predisposition syndrome)中,病人從父母一方遺傳到某個腫瘤抑制基因的一個突變 allele。但這個 germline 突變本身不足以起始腫瘤;還必須等到從健康一方遺傳來的另一個 allele,在某個正常幹細胞裡因 somatic 事件而失活,腫瘤才會被起始。在散發性(非遺傳性)的同一種疾病中,身上所有細胞一開始都帶有兩個正常的拷貝,必須在單一個細胞裡依序累積兩個 allele 的突變才能起始腫瘤。所以無論遺傳或散發,都需要同一個腫瘤抑制基因兩個 allele 的雙等位失活(biallelic inactivation);唯一差別在於遺傳型的人從受精那刻就「贏在起跑點」,已經有一個 allele 壞了,只需再來一次打擊。
這個區別優雅地解釋了兩件臨床觀察:第一,遺傳型的人會發生更多腫瘤、且發病年齡更早;第二,弔詭的是,即使這種病人「每一個細胞」都帶著突變基因,一生中真正長出來的腫瘤數量卻相對有限——因為絕大多數細胞功能正常(兩個 allele 還有一個是好的),而突變是罕見事件,只有那少數剛好把剩下那個正常 allele 也弄壞的細胞才會失控增殖。這個原理幾乎適用於所有癌症易感症候群,只是涉及的基因不同:例如 RB1、WT1、VHL、APC、BRCA1 的遺傳突變,分別造成視網膜母細胞瘤、Wilms 腫瘤、腎細胞癌、大腸直腸癌與乳癌的易感性。也要記得,這些基因的雙等位失活本身仍不足以致癌,還需要其他基因額外的 somatic 改變,起始細胞才會演化成惡性。
整體而言,已報告的家族性癌症症候群大約有 100 種,絕大多數非常罕見;多數呈體染色體顯性(AD)遺傳,但部分與 DNA 修復異常有關者——例如 xeroderma pigmentosum、Fanconi 貧血、ataxia telangiectasia——是體染色體隱性(AR) 遺傳。要特別記住一個有趣的例外:大多數 AD 遺傳症候群源自腫瘤抑制基因突變,但 MEN2 是由 proto-oncogene RET 的「功能增益」突變造成(特徵為甲狀腺髓質癌、嗜鉻細胞瘤、部分家系有腦下垂體腺瘤);同樣地 MET 致癌基因酪胺酸激酶區的功能增益突變造成遺傳性乳突狀腎細胞癌。妙的是,RET 的「功能喪失」突變卻造成完全不同的疾病——Hirschsprung 病(無神經節性巨結腸)。
76.1.0.4.1 FAP vs Lynch:兩種大腸癌症候群的對照教學
家族性腺瘤性息肉症(FAP) 由第 5 號染色體上 APC 腫瘤抑制基因的 germline 突變造成。患者大腸長出成百上千顆腺瘤;每顆腺瘤裡,那個從健康一方遺傳來的 APC allele 都被 somatic 突變失活(多半是涉及第 5 號長臂大段缺失的染色體事件,少數是基因內的細微突變造成終止密碼子)。FAP 病人形成數千顆腺瘤,其中極少數細胞會再取得第二個突變使腺瘤變大,再來第三個突變可把大腺瘤轉成癌;若不做大腸切除,至少其中一顆腺瘤會在病人 40 歲中段(mid-40s)進展成癌。APC 是大腸腫瘤生成的「守門員(gatekeeper)」——沒有 APC(或同一路徑上的基因)突變,大腸腫瘤根本無法起始。
遺傳性非息肉症大腸癌(HNPCC,又稱 Lynch 症候群) 則相反——病人不長息肉症,只發展出一顆或少數幾顆腺瘤,但這些腺瘤會快速進展成癌。HNPCC 源自四個 DNA 錯配修復(MMR)基因之一的遺傳突變,這些基因負責校正新複製 DNA 的錯誤;MSH2 與 MLH1 的 germline 突變合計佔 HNPCC 的九成以上(>90%),MSH6 與 PMS2 佔其餘。當 somatic 突變使剩下的正常 MMR allele 失活,細胞就進入「高度突變表現型」,在稱為微衛星(microsatellite)的短重複序列上特別明顯,稱為微衛星不穩定(microsatellite instability, MSI)。這種高突變率加速了致癌基因的活化與腫瘤抑制基因的失活,所以 HNPCC 是一種「腫瘤進展」的疾病——一旦腫瘤被起始(由 APC 或其路徑上基因的失活),就因突變率加速而快速進展。從小腺瘤到癌,HNPCC 病人只要幾年,而 FAP(或散發性大腸癌)卻要二、三十年。耐人尋味的是,約半數 HNPCC 病人也在 40 歲中段(mid-40s)發生大腸癌,和 FAP 相近——這個年齡的巧合提醒我們:腫瘤起始(FAP 異常的環節)與腫瘤進展(HNPCC 異常的環節)是癌症發展同等重要的兩根支柱。
還有一個對照原則:FAP 的腫瘤跟沒有遺傳易感性的人一樣,表現為染色體不穩定而非 MSI。事實上,在大腸癌裡 MSI 與染色體不穩定傾向互斥,代表兩種不同的基因組不穩定機制;MSI 在其他癌種少見,而染色體不穩定遠比 MSI 普遍,這或許解釋了為何幾乎所有癌症都是非整倍體。
76.1.0.4.2 高頻考點症候群一覽(依原文 Table 76-3)
- HBOC(遺傳性乳癌/卵巢癌,BRCA1 17q21 / BRCA2 13q12.3,AD):乳癌、卵巢癌、攝護腺癌(BRCA2 另與胰臟癌、男性乳癌相關)。臨床上對 BRCA 突變相關癌症可用 PARP 抑制劑(如 olaparib、talazoparib)。
- Lynch / HNPCC(MLH1/MSH2/MSH6/PMS2,AD):大腸、子宮內膜、輸尿管等;腫瘤呈 MSI-H、MMR 蛋白 IHC 缺失。MSI-H 腫瘤對免疫檢查點抑制劑(如 pembrolizumab)有反應。
- Li-Fraumeni(TP53 17p13.1,AD):肉瘤、(早發)乳癌、腦瘤、腎上腺皮質癌、白血病等多發癌。
- FAP(APC 5q21;MUTYH 相關型為 AR):早發大腸直腸癌。
- VHL(3p25-26,AD):腎癌、小腦/視網膜血管母細胞瘤、嗜鉻細胞瘤。
- MEN1(menin 11q13,AD);MEN2(RET 10q11.2,AD,功能增益):髓質性甲狀腺癌、嗜鉻細胞瘤。
- NF1(17q11.2)/ NF2(22q12.2);Cowden(PTEN,乳房/甲狀腺);Peutz-Jeghers(STK11/LKB1,腸胃道/乳房);遺傳性視網膜母細胞瘤(RB1 13q14.2,視網膜母細胞瘤/骨肉瘤)。
76.1.0.5 四、家族性癌症的基因檢測與遺傳諮詢
癌症易感基因的發現,讓我們有機會用 DNA 檢測來預測有家族史者的癌症風險。整套流程的關鍵第一步,是先在家族中的「已發病者」身上找到致病突變(Fig. 76-6)。一旦在家族中確認了致病突變,後續對無症狀親屬的檢測就變得至關重要:
- 檢測陰性的無症狀親屬,可以免去多年焦慮,因為他們的癌症風險與一般人無異。
- 檢測陽性者則可能改變臨床處置——例如提高癌症篩檢頻率,並在適當且可行時考慮預防性手術。
要提醒的負面後果包括心理困擾(焦慮、憂鬱)與歧視風險,不過美國的《基因資訊反歧視法》(GINA)已明文禁止用預測性基因資訊在健保或就業上歧視。正因如此,檢測前必須先做遺傳諮詢,並在告知結果的過程中與之後持續提供諮詢;沒有諮詢就不該進行檢測。另外要記住一個現實限制:沒有任何分子檢測是 100% 敏感的,陰性結果必須帶著這個但書來解讀。
如今要取得一個人所有蛋白質編碼序列、甚至整個基因組的高品質定序已屬可行,但這也帶來判讀難題:每個受測者身上都不可避免會找到許多 DNA 序列變異,而其中絕大多數的意義並不清楚。即使是腫瘤抑制基因上的突變也可能難以判讀,除非有明顯的功能意涵(例如造成 open reading frame 截短),或這個特定突變先前已在其他人身上與癌症相關聯。和癌症易感相關的 germline 突變,在沒有家族史的人身上其實不常見(雖然確實會發生);更常見的反而是 VUS(variants of unknown significance,意義不明變異)。VUS 不能用來評估癌症的相對風險,卻可能因為「偏離了被視為正常的參考 allele」而徒增焦慮。也因為在沒有家族史者身上找到能修飾癌症風險的「有用突變」機率很低、卻常撈到一堆 VUS,所以一般不建議對沒有癌症家族史的人用 DNA 定序來評估癌症風險。
當然有例外:某些已知風險升高的特定族群,即使沒有個人或家族史也可能適合檢測。最經典的例子是 BRCA1 上的兩個突變 185delAG 與 5382insC,在 Ashkenazi 猶太族群的頻率高到僅憑族裔背景就可能值得做基因檢測。
⚠️ 易犯錯誤:(1) 問診時漏掉癌症家族史;(2) 只開 BRCA panel 卻沒考慮 Lynch(兩者基因不同);(3) 疑似 Lynch 卻沒查 MSI / MMR IHC;(4) 該轉遺傳諮詢卻沒轉;(5) 把 VUS 誤當致病突變嚇到病人。
76.1.0.6 🎯 醫學生最該記住的 5 件事
- 癌症是基因疾病、單株起源、多步驟累積:常見實體瘤約需 3 個驅動基因突變,液性腫瘤/肉瘤/兒童腫瘤約需 2 個;一兩個突變只到良性。
- 兩類癌症基因方向相反:致癌基因「功能增益、單一 allele 即可、突變集中熱點」;腫瘤抑制基因「功能喪失、需兩個 allele 失活、突變散佈全長」。BCR-ABL/imatinib 是分子標靶治療的典範。
- Knudson 二次打擊:遺傳型病人 germline 已壞一個 allele(贏在起跑點),只需再一次 somatic 打擊 → 較早發病、較多腫瘤。
- FAP vs Lynch 對照:FAP(APC,守門員,數千顆腺瘤,染色體不穩定,進展慢需數十年);Lynch/HNPCC(MMR 基因,MSH2/MLH1 佔 >90%,少數腺瘤但快速進展、MSI),兩者卻都約在 40 歲中段發生大腸癌。
- 基因檢測鐵則:先諮詢後檢測、先在已發病者找突變再驗親屬、沒有檢測 100% 敏感、小心 VUS、無家族史一般不篩(Ashkenazi BRCA1 185delAG/5382insC 等高風險族群例外)。
來源:Harrison 22e Ch.076。致癌基因(Table 76-1)、轉位(Table 76-2)、癌症易感症候群與基因(Table 76-3)、基因檢測流程(Fig. 76-6)均對照原文;治療層面(PARP 抑制劑、MSI-H 用免疫治療)為臨床補充。(台灣臨床:疑似遺傳性癌症症候群可轉介遺傳諮詢門診,BRCA、Lynch 相關基因檢測與後續高風險者監測為標準做法。)